公示公告
扫黑除恶 ——“四个严厉打击、一个严禁”
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。
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侮辱、恐吓、威胁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。
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,再高利转贷。
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,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,或以提供服务、销售商品为名,实际收取高额利息(费用)变相发放贷款行为。
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,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