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少数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普通民众对数字人民币缺乏了解、想积极参与的心态,打着“数字人民币”的旗号进行诈骗活动,造成民众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。 为此,人民银行、消保局联合数字货币研究所,揭示以下三种数字人民币的诈骗形式,并呼吁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,不偏信轻信,防范利益受损。
一、假推广:借数字人民币推广之名开展传销诈骗活动。
有不法分子建立所谓“数字货币DCEP学习群”,在群里宣传数字货币由“商业银行和私人机构同时进行推广”,私人机构“有多层推广收益”,使用其提供的“E-CNY” 收款码就可以参与推广。还可以向朋友和其他商家推广,只要推广成功,就可以获得“两层收益”。
有的不法分子还通过盗用数字央行人民币试点活动中的官方素材,甚至编造新闻稿、虚拟“与央行签署合作协议”会议,场景等,通过各种真真假假的信息混淆消费者的视听,骗取消费者的资金后跑路。
二、假理财:冒用数字人民币名义在资产平台开展交易活动。
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,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“DC/EP”或“DCEP”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。
人民银行提醒,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“DC/EP”或“DCEP”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,可能涉及诈骗和传销,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,不偏信轻信,防范利益受损。
三、假短信:假冒数字人民币活动链接诈骗。
还有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消费者急于体验数字人民币的心情,通过发布虚假“数字人民币预约登记”的短信,还附带了一个网址链接,让消费者信以为真,误导消费者点击网址链接,将大额现金转入登记的银行卡内,以实施诈骗。
(资料来源:界面新闻)